湘教通〔2012〕671号
关于落实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2012年度国家级培训对象及开展2013-2015年专业教师培训需求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2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17号)和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教师素质提高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湘教通〔2012〕482号)有关要求,现就落实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2年度国家级培训对象及开展2013-2015年专业教师培训需求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2年度国家级培训对象落实
(一)培训项目及计划
1.专业骨干教师培训。中央财政支持我省380名教师参加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
2.青年教师企业实践。中央财政支持我省155名青年教师企业实践。
(二)培训对象及方式
1.培训对象。参加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青年教师企业实践的对象,原则上从已参加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并获得 “专业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的教师中产生(我省尚未开展培训的专业除外)。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对象还须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所教专业与培训专业相符,师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曾获市州级以上表彰的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对象还须具有初级以上教师职务、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35周岁以下、担任专业课教学或实习指导。
2.培训方式。专业骨干教师培训为期12周(含企业实践4周),采取集中培训和企业实践交替的模式进行,主要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职业教育理论和专业教学方法。青年教师企业实践为期6个月,采取“师带徒”模式,通过现场观摩、技能训练、专题讲解、交流研讨等形式实施,重点了解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增进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并结合企业实践改进实践教学。
(三)申报程序
1.填写并上报报名表。各市州教育局要按照《2012年度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分配表》(附件1)、《2012年度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计划分配表》(附件2)中安排到本市周的培训计划,确定本市州拟参加培训的教师名单及对应的培训基地,并组织拟参加培训的教师填报《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企业实践学员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市州教育局,市州教育局汇总后,填写《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4)、《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报名汇总表》(附件5)各一式两份,与《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企业实践学员推荐表》一起,各一式两份于2012年12月18日前报送到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职教培考委,联系人:贺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731-84402948、84402943[传真],地址:长沙市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厅西院科研大楼805室,邮编:410005),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20279106@qq.com。我厅汇总各市州的报名情况,上报教育部和财政部。
2.网上报名。参训教师在填写《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企业实践学员推荐表》的同时,凭我厅下发的“报名验证码”(另发),登录中国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网(http://www.cvett.cn),分别进入“2012年国培学员登录”和“2012年青年教师企业实践”专栏,按提示操作进行网上报名(务必在2012年12月20日前完成)。
3.资格审查。省职教培考委将按教育部《项目管理办法》与我厅相关规定,审查参训教师的报名资格;同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对《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企业实践学员推荐表》与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符合报名资格和信息无误后,批准参训教师报名。
4.资格复核和录取。培训机构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参训教师进行资格复核,批准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发放录取通知,电话联系参训教师;对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教师,由省协商各市州按要求调换人选。
5.公布参训教师名单。我厅通过国家级培训网络管理平台下载本地区被录取的全部参训教师名单,通知市州教育局和相关中等职业学校。
6.学员报到。参训教师按照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参加培训,《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企业实践学员推荐表》由省直接寄送至各培训机构。
二、高职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2年度国家级培训对象落实
(一)培训项目及计划
1.专业骨干教师国内培训。中央财政支持我省250名教师参加专业骨干教师国内培训。
2.专业骨干教师国外培训。中央财政支持我省28名教师参加专业骨干教师国外培训。
3.青年教师企业顶岗培训。中央财政支持我省275名中青年教师企业顶岗培训。
(二)培训对象及方式
1.培训对象。国内培训、企业顶岗培训对象为非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的专业骨干教师;国外培训对象原则上为非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的相关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及核心骨干教师。
2.培训方式。国内培训为期4周,采取集中培训、企业实践、小组研讨等形式组织,主要学习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以及专业领域新理论、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国外培训为期4周,主要学习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先进教育技术和课程开发手段;企业顶岗培训为期8周,重点熟悉相关行业企业先进技术、生产工艺与流程、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规范、用人要求等。
(三)申报程序
1.学员推荐。我厅依据各校专业开设及在校生人数情况,将各专业培训计划分配至学校(附件6-7),学校根据要求确定参训教师,并填写《湖南省高职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2年度学员推荐汇总表》与《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表》(见附件9、10),于2012年12月20日前报省职教培考委(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731-84402948、84402943[传真],地址:同上),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邮箱: 294977629@qq.com,我厅汇总各学校情况后,上报教育部和财政部。
2.资格审核。省职教培考委将按教育部《项目管理办法》与我厅相关规定,审查参训教师的报名资格;同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对《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表》与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符合报名资格和信息无误后,批准参训教师报名。并在“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管理系统” (网址:http://hvtt.hnedu.cn/)公布参培教师名单。
3.资格复核和录取。培训机构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参训教师进行资格复核,批准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发放录取通知,电话联系参训教师;对不符合条件的教师,由省协商各学校按要求调换人选。
4.学员报到。参训教师按照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参加培训,《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表》由省直接寄送各培训机构。
三、2013-2015年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培训需求调查
为统筹安排好国家级与省级培训,提高培训计划与指标下达的针对性,拟对全省所有中等职业学校与高职院校(含国家示范(骨干)校)开展培训需求调查。
1.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需求调查
各市州依据我厅有关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文件和国家有关职业院校专业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要求,分学校摸底后将本市州调查数据汇总,并按年度培训人数大体均衡原则,结合本市州实际情况,分年度、分专业(类)填写培训需求(附件11-12)。确保到2015年,所有应该参加培训的专业教师轮训一次,做到没有空白校,不漏一个人。
2.高职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需求调查
各校依据我厅关于职业院校专业教师素质提高有关文件要求,分专业摸底后将本校调查数据汇总,并按年度培训人数大体均衡原则,结合本校专业实际,分年度、分专业、分培训项目(国内培训、企业顶岗)填写培训需求(附件13)。确保到2015